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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通保

欢迎访问-产品中心-栏目.内有详细介绍.也可致电询问详细内容

1.险种名称
零售业通保
2.产品介绍
风险自有安全网业务拓展任我行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内零售行业的竞争也日渐加剧。
      零售行业处在商品供应链的末端,直接面对消费者,为他们提供产品和服务,大部分零售行为是通过店铺销售来实现的,例如百货店、专业店、大卖场、折扣店以及各类独立店等等;正因为如此,零售行业也处于各种风险威胁的最前沿。
 
      身处零售行业的企业家们除了要每天处理业务的发展,同时需要承受种种难以预计的风险,包括因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导致第三者蒙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须履行的赔偿责任等等。一次风险意外就足以给零售业投资者带来严重危机!
3.产品特点
保障全面后顾无忧
      针对零售业面对的种种潜在风险,根据其特殊需要我们联合保险公司而度身设计并推出[零售业通保]产品系列,为零售企业提供全面而经济实惠的风险保障,使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
4.保障范围
一揽子保障计划保障范围全面
      [零售业通保]承保范围包括财产损失、现金损失、盗窃抢劫损失、公众责任、利润损失、雇主责任等,共有5款不同的产品系列。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保障计划。一份保单可以涵盖几乎所有重要的保险服务,简单方便,让您节省更多宝贵时间,全力发展业务。
 
多层次产品体系选择灵活多样
零售业通保系列一览表

基本保障范围

零售业通保 1

零售业通保 2

零售业通保 3

零售业通保 4

零售业通保 5

财产综合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现金保险

盗抢险

机器设备综合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包括租金)

附加选择

雇主责任保险

有关各保障计划之具体内容,请参阅保险合同并以其规定为准。
 
零售业通保系列保障介绍

责任范围

责任限额

免赔额

财产综合保险

火灾、闪电 / 雷击、台风 / 风暴、洪水、自动喷淋系统故障、供热 / 供气管道或水管爆裂、爆炸、罢工、恶意破坏和清理残骸费用

每份人民币 10 万元(包括清理残骸费用),按购买数量累计;无论购买份数多少清理残骸费用的最高赔付为 RMB10 万元。

每次每一事故 RMB1000 元或核定损失的 10% ,以大者为准。

公众责任保险

基本险:被保险场所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承租人责任、火灾/爆炸/烟雾及水灾损失责任、装卸责任、急救责任、电梯责任、食品饮料责任

基本险每份人民币 10 万元,按购买数量累计,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其他扩展责任限额为基本险责任限额的 50% 。

每次每一事故 RMB300 元。

盗抢险 *1

盗窃、抢劫

每份人民币 10 万元,按购买数量累计。

每次每一事故 RMB500 元或核定损失的 5% ,以大者为准。

现金保险

被保险场所内的抢劫、被保险场所外的抢劫、保险箱被盗窃

每份人民币 3,000 元,按购买份数累加计算;但最 高不超过 9 万元(被保险场所内的现金抢劫人民币 9 万元;被保险场所外的现金抢劫人民币 9 万元;保险箱被盗窃人民币 9 万元)。

每次每一事故 RMB200 元或核定损失的 10% ,以大者为准。

机器设备综合保险

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电路短路和断电、超负荷、电磁感应或由于设备内部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而造成的对该电子 / 电器设备本身的直接物质损失

责任限额为被保险财产总价值的 30% 或人民币 15 万,以小者为准。

每次每一事故 RMB3000 元。

利润损失保险 *2

由于财产综合险下所保障的风险致使被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坏而导致营业中断时,按照定额补偿的方式对营业中断损失进行补偿。

营业中断损失按照每份人民币 3000 元 / 月进行定额补偿,按购买数量累加计算,最多不超过人民币 5 万元 / 月;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每次每一事故 3 个工作日后核定赔偿数额的 10% 。

雇主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营业活动时,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疾病而导致身体伤害,而由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由此而造成的诉讼费用。

承保范围

责任限额(单位: RMB)

免赔额(单位: RMB)

计划 A

计划 B

计划 C

医药费用(每人每次事故)

2,000

4,000

6,000

50

伤残或死亡补偿(每人每次事故)

10 万

15 万

20 万

超额雇主赔付(每次事故)*3

20 万

30 万

50 万

1,000

注意:
*1 如果被保险场所没有 24 小时保安或者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免赔额将调整为每次每一事故 RMB1,000 元或核定损失的 10% ,以大者为准。
*2 利润损失按照被保险人购买的额度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或本保障项下的最高责任限额,以小者为准。
*3 超额雇主责任是指若雇主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超过医药费用和伤残或死亡补偿赔偿责任限额时,可依本保障获偿,包括由此造成的保险公司事先同意的诉讼费用。
以上为主要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的简介,详情请参见保险合同并以其规定为准。
5.承保领域
被保险人条件

•  本保险承保之零售企业为经营以下商品的企业

•  办公设备, 计算机及其零配件
- 计算器、打字机和其他办公设备
- 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 计算机耗材及办公设备耗材 ( 例如:磁盘,电脑卡,色带 ) - 办公用品 / 办公器材销售店
•  食品、饮料、糖果和杂货
-  水果店、蔬菜
-  肉、家禽、蛋、水产品
-  水族店、宠物店
-  糖果、饼干
-  药店、凉茶铺
-  日用杂货
- 食品(不包括可容纳顾客店内餐饮之商铺)
•  小型超级市场( 营业面积不超过 300平方,不包括加油站内设之便利店)
•  纺织品,时装店和鞋店
-  服装及其饰品
-   人造珠宝装饰品店服饰珠宝店 (商品单价不超过 RMB1,000)
-  皮革制品销售店
-   鞋店
•  家具、家用设备及家居用品
- 家具(包括床垫,垫子)
- 家居用品商店(例如窗帘、地毯、床上用品)
- 照明用具及配件
- 陶器,餐具及其厨房用具
- 家用五金
- 陶制品
- 家电用品(例如吸尘器、洗衣机、电冰箱)
- 收音机、电视机,音响及录音器材
-  家用陈设品和其他家居用品
-   家用设备 DIY 店运动以及休闲用品及配件
-   运动用品及器材,唱片、磁带以及 CD
-   玩具、游戏产品
•  眼镜店(眼镜以及其他光学器材)
•  人造花饰以及人造盆景
•  其他
-  婴儿用品或成人用品
-  花店
-  乐器

•  本保险承保的零售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或地方的法律规章制度。
•  被保险财产中的楼宇结构分类为: A 级(防火钢架结构,外墙由水泥,大理石或钢框等不燃材料组成,水泥天花及地板)、 AA 级(钢混框架,水泥天花及地板);楼龄在 15 年以下,符合当地的消防标准并通过了消防安全验收。
•  本保险场所非位于地下室或地下建筑、违章建筑内。
•  被保险财产中库存货物的比例不超过其投保金额的 50% 。
•  被保险场所内有 24 小时专职保安执勤或已经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
•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本保单的承保风险引致的任何损失。
•  本保险仅适用于营业场所为单一、独立的地址的情形。如果同一被保险人有两个以上的经营地址需要投保,请另外咨询美亚保险另外厘定保险费。
3. 如果投保企业与上述条件不完全相符,请致电您的专业保险顾问或直接垂询美亚保险中小企业保险部寻求风险解决方案。
6.案例咨询

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1人受伤,给消费者以及企业带来巨额人身、财产损失。
在中国大陆,大约70%的消费者依然使用现金购物及消费,零售场所现金存量较大,犯罪分子抢劫商铺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四川成都新都区一位服装店业主没想到,开业不到1个月,竟然两次遭歹徒洗劫。
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提高,消费者投诉零售商的事件也与日俱增。2004年8月,一顾客在上海某商城购物时不慎跌倒,造成右臂骨折,遂投诉商场管理处。经调解,商场共支付该顾客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营养费合计人民币3万余元。

7.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86-21-28538185     86-21-58352490 
 
 
* 完整的责任免除事项内容请参阅保险合同条款,并以该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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