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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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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首次为食物中毒“埋单”“公众责任险”有望 |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一家名叫“邻里人家”的饭店今年十月发生一起小范围食物中毒,因之前购买了“公众责任险”,成为本市获得此类赔付的第一家企业。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在全市餐饮企业推广“公众责任险”。 据悉,公共责任险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特别为宝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设计的新险种,该险种率先在宝山试点,迄今参与单位已经超过100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局长赵敏告诉记者,饭店购买“公众责任险”后,顾客发生食物中毒、烫伤、摔伤、撞伤等都可由保险公司埋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透露,按照要求,每个企业最多只能购买5份保险,因为保险公司为此承担的风险很高。今年10月,发生食物中毒的“邻里人家”酒店获得了2000元左右的赔偿,这意味着酒店垫付的7位食物中毒者每人200多元的就诊费用就完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了。记者了解到,宝山陈行大酒店也因为有消费者在就餐中意外滑倒受伤正在申请理赔。 据了解,所有参保餐饮企业只需要每年向保险公司交纳300元一份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每次食物中毒或意外事故最高20万元(消费者个人最高1万元)的赔偿,但是一家单位全年最高理赔不超过30万元。目前,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经收到了142份保单,很多餐饮企业甚至一次购买两三份“公众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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