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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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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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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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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及残疾,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而必须在医院或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所接受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内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医院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按实际的、必要合理的住院天数计算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最长给付九十天,每个保险期间累计给付最长九十天,每次住院的绝对免赔期为三天。
4、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医院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必须入住重病监护病房,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实际的、必要合理的入住天数计算给付意外重病监护津贴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给付天数最长三十天,每个保险期间累计给付最长六十天。
3.
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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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齐全:提供了交通意外、一般意外、意外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津贴、意外重症住院津贴等全方位的保障。
高额保障:最高的保障金额可达
40
万元(飞机意外)
4.
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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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身故/残疾 附加交通意外事故 附加意外医疗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附加意外重症住院津贴
5.
承保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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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凡年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含18及65周岁,下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团险和个险两种形式)
6.
案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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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详细案例,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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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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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
86-21-28538185 86-21-58352490
* 完整的责任免除事项内容请参阅保险合同条款,并以该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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